住宅发售计划

住宅发售计划

80年代末期,房协开始发展出售单位,建成后以优惠价格出售予辖下出租屋邨租户,以及符合政府「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申请资格的人士。单位一般由房协直接出售或透过居屋中心发售,申请资格和转售限制均与居屋相若。

 

房协「住宅发售计划」的首个屋邨 — 荃湾祈德尊新邨于1989年落成,并获香港建筑师学会颁发优异奖状。时至今日,房协一共发展了10个同类型的屋苑,提供超过10,000个单位。当中部分屋苑更特别设有长者设施,并由专责长者服务的社区机构营运及提供关顾服务。

住宅发售计划第二市场

为提高业主在出售物业方面的灵活性,并使有限的房屋资源得到充分运用,房协于1997年9月正式设立「住宅发售计划」第二市场。
 

「住宅发售计划」第二市场是为那些由首次售出日期起计已踏入第3年或以上的住宅发售计划/资助出售房屋项目单位而设,使业主在毋须补地价的情况下,将单位转售予合资格的人士。就「住宅发售计划」第二市场楼宇而言,首次售出日是指房协第一次将单位售予购楼人士而签订的转让契据的日期,而不是指个别屋苑的入伙日期。

有关计划的申请资格及表格,请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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